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政治体,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。由于地理位置的重要性,边疆地区(内蒙古,西藏和新疆)问题一直深受中央政府的重视。
2016年5月17日,北京大学社会学系、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马戎教授,应邀来到北京大学燕京学堂,发表了题为“中国当代边疆发展与民族关系”的讲座,分享了他对中国当代边疆发展和民族关系问题的深刻见解。马教授于1987年获得美国布朗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,曾任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,并先后担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杜克大学的访问教授。
马教授首先回顾了中国对于群体划分的理念。受儒家思想的熏染,“文明人”和“野蛮人”的区分主要基于社会行为规范与文化传统,与体质、语言、宗教和习俗的差异无关。当任何个人或团体接受并且实践着中国文明,他们就都成为了中华“文明”的成员,被视为“华夏”。正如费正清先生指出的,“毫无疑问,这种认为孔孟之道放之四海皆准的思想,意味着中国的文化(生活方式)是比民族主义更为基本的东西……一个人只要他熟习经书并能照此办理,他的肤色和语言是无关紧要的。”
演讲第二部分,马教授介绍了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事件对中国边境地区的影响。清王朝面临外族军事入侵和国家分崩离析的危险时,中国社会精英们发动了改革来救亡图存,开始采用西方的“民族——国家”话语,通过倡导基于“国家认同”的政治体重组,建立“民族国家”。帝国主义的侵略导致外蒙古脱离了中国,日本扶植的“伪满洲国”和“蒙古自治政府”,英国鼓励的西藏“驱汉”活动严重威胁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。
新中国成立初期,由于缺乏国家行政和社会管理经验,同时受到西方国家外交和贸易制裁,中国领导人不得不寻求苏联的支持。为了迅速建立社会秩序,中国政府在行政、教育、经济、医疗等领域几乎全部套用苏联模式,从而建立起集中的政治管理体制、国有计划经济、“革命”教育和文化体系。
在少数民族政策方面,新中国学习苏联开展了“民族识别”,每个公民确定“民族”身份,实行了少数民族地方自治和少数民族优惠政策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在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地区,确保少数民族发挥主导作用,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。
政府还制定了有利于少数民族的行政、教育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发展的一系列政策。中央政府为这些自治地区每年提供了大量资助,设立了有利于少数民族教育的一系列措施。如少数民族学生在国家考试或高校招生配额制度下可获得额外加分;对于有自己语言的少数民族,学校采取双语教学(普通话和少数民族语言),并使用他们的母语作为教学语言。
最后,马教授讨论了困扰着当今中国民族和边疆发展的一系列问题。一是人口的双向迁移:汉族干部和知识分子迁往沿海地区,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;同时汉族商人和农村劳动力向西流动,使得城乡差距和民族分层的程度增加。
二是外部势力的干预。开放政策允许成千上万的中国穆斯林前往沙特阿拉伯朝圣,他们中有些人接受了伊斯兰极端主义,并寻求在新疆建立伊斯兰塔利班政权。另外,在印度流亡的西藏人也受到达赖喇嘛的影响寻求“西藏高度自治”。
一些西方媒体打着“民主”、“自决”和“宗教自由”的旗号,为少数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和组织提供经济、外交与政治支持。马教授指出,中国政府需要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,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,改善少数民族的就业与生活状况,同时必须维护国家统一,打击“恐怖主义,宗教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”三股势力。